10月21日中午在淺草雷門附近.吃涮涮鍋
結果要搭電梯時(餐廳在8樓ワガママTOKYO)
火災鈴聲大作.領隊去詢問了解
說電腦軟體故障.安啦.沒有火災啦
可是只要火災鈴聲沒有停.電梯就不能動.只能爬樓梯
問題我們餐廳在8樓.我們這團年紀都很大
(70歲.80歲以上居多.年輕人去東京都嘛自由行好不好.不會跟團啦)
連我都算'幼齒'了.一位美國矽谷來參團的美國退休白人拐著拐杖
80多歲團員腿開過刀
而淺草是熱門地段.遊覽車接車預約好的時間不能變
無奈只能所有人爬樓梯到8樓用餐
邊爬.邊有另外美國退休團友邊聊說
美國許多州和日本一樣.電梯能用時.逃生梯一律鎖死
萬一有人打開逃生梯.警鈴會大作
目的是萬一擅闖逃生梯的人'出意外'的話.責任要誰負(賠償)
不像台灣這麼自由.法律強制所有公共場合逃生梯都要打開
電梯人太多要等時.可以選擇走樓梯
不像這次我們東京住的最後一晚飯店只有兩座容量很小的電梯
拿行李趕集合時間下樓的旅客
都要先反向往上搭.不然在低樓層等下樓.會等到死
雖然結果是台灣法令尊重'用路人'搭電梯或走樓梯的自由
不像日本和美國許多州的'巨嬰'保護
但是回想小時候.台灣法律好像什麼都沒規定(或規定歸規定.沒在執行)
逃生梯被鎖住目的.是要'利用空間'放東西
失去許多寶貴人命後.法律才規定.逃生梯要強制打開
目的是逃生梯沒強制打開的話
難保緊急逃生需求時.被東西堵住'打不開'
而日本和美國許多州可以做到緊急事故電梯停用時
逃生梯可以保證瞬間打開
想想也是國情不同.呵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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